吉米这次来华夏的目的,就是想主张一部分史密斯律师事务所的股权。
最好是逼着保罗他们娘俩把事务所一分为二,北美的业务全都分割给他,而亚洲的业务则留给保罗自己做。
在他看来,反正保罗和妈妈韩美晴以后都要在华夏定居了,北美业务留在手里也把握不住,给自己也算是物归原主。
当然,他心里也很清楚,史密斯律师事务所虽然挂着史密斯家族的名字,但也确实是韩美晴和他的哥哥一点一滴做起来的,老爷子自然提供了一定的帮助,但那无论从情理层面还是从法律层面,都远远够不上投资,他要是真起诉想要分割一部分史密斯律师事务所的股权,全世界的法官都不可能支持。
所以他在得知韩美晴要结婚之后,便想着,不如就趁着韩美晴结婚这个当口来华夏闹上一闹,如果能逼得这孤儿寡母破财消灾,那便是再好不过了,反正他们孤儿寡母的,要这么多钱也没什么用处。
韩美晴自然知道他的意图,其实她当初在老公去世之后选择带保罗来华夏,根本原因也是因为丈夫去世之后,史密斯家族的人总是惦记着他们的律师事务所。
史密斯家族的人并不觉得自己这种吃绝户的心态有什么问题,他们觉得,本身就是自家人的产业,现在自家大哥去世了,总不能被一个外姓甚至外族的女人就这么带走了。
更关键的是,保罗虽然是史密斯家族的后代,但他选择与母亲站在一起,自然也不愿意把父母辛辛苦苦打造的基业被几个叔叔瓜分,所以才毅然决然的选择跟母亲一起从美国移居华夏,甚至把律师事务所也从美国搬了过来。
母亲要结婚的事情,保罗并没有告诉史密斯家族的人,但不知怎的就走漏了消息,结果叔叔吉米便卡着点飞了过来。
韩美晴见他闹了一阵,最后还是把话题落在了史密斯律师事务所的股权上,便表情冷淡的说道:"既然你三句话不离史密斯律师事务所的股权,那我就跟你好好掰扯一下这件事;"
说到这里,韩美晴清了清嗓子,继续道:"史密斯律师事务所,是我和我的亡夫耗费几十年心血建立起来的,股权结构也非常简单;"
"我们最早各自持股50%,后来律师事务所越做越大,陆续有不少律师加入,于是我们拿出一共30%的股权,用来激励事务所中有巨大贡献、晋升为合伙人的优秀律师;"
"现在那30%的股权在事务所的期权池里,除了那30%之外,剩下的70%,我和我的亡父各持35%;"
"按照他生前的遗嘱,他去世之后,他的股权由我和我的儿子保罗一人一半,所以现在史密斯律师事务所的股权结构是:期权池有30%,我持股52。5%,保罗持股17。5%,我们一路发展至今,并没有拿过任何一家投行机构,或者基金、个人的投资;"
"所以,这其中并没有任何一丁点儿的股权是属于所谓史密斯家族的,所以这些股份怎么处置,和你、以及所谓的史密斯家族也没有任何干系。"